聯邦政府的進步
????作者:凱特?墨菲(Cait Murphy) ????急于在公司丑聞方面采取行動的美國國會是否在插手其專業知識有限的領域?是的。它是否提出了過多的意見?是的。這些意見是否含混不清?是的。這些意見是否毫無意義?是的。然而,盡管存在著以上所有問題,國會在 7 月 30 日簽署的關于公司監管和會計改革的 Sarbanes-Oxley 法案看上去依然不錯。“我們的要求并不高,”美國機構投資者委員會(Council of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副主任黛博拉?戴維森(Deborah Davidson)說,“如果這有助于恢復投資者的信心,那就謝天謝地了。” 這一立法成就了一件大事──為會計行業設立一個日常聯邦監管委員會。它也做了一系列小而有用的事情,例如,要求審計員每五年輪換一次;縮小審計員能夠提供的審計服務范圍;禁止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在消息管制期間出售股票。幾乎同時,紐約證券交易所 8 月 1 日出臺了改革措施,要求董事會和審計工作具有獨立性,股東們對大部分的認股權進行投票表決。總體來說,聯邦政府已經對審計者和公司主管們之間的利益沖突采取了措施,而紐約證券交易所對董事會也做了同樣的事情。 ????這是一件好事。事實上,一些改革屬于“早應如此”的范疇。例如,要求內部人士更及時地報告其股票交易情況。 ????我們可以贊許國會此次較快地提出議案,但是不要為此過度興奮。在許多重要的方面,這還只是一個草案。證監會(SEC)需要提名聯邦監管委員會成員,并起草相應法規。而這里便出現了一個問題。毫無疑問會計行業沒能有效地對自身進行監管,而且公眾也要求采取相應的行動。但情況可能是,美國企業界恰好并不需要更多的法規。目前的會計法的厚度已經超過了好幾本圣經;僅關于“衍生品種”的法規的厚度便像一部小說。在一些不誠實的企業主管手中,這種復雜性導致的是與透明度和誠信度相反的效果。遵守美國公認會計準則(GAAP),但依然在公司的財務狀況方面實施欺騙是完全可能的。這便是增加更多的法律條款并不一定能增加誠信度的原因。 ????而對于公司誠實的行政主管來說,復雜的法規使得執行變得昂貴而且耗時,因為他們不得不采取防御式會計行為以躲避可能牽涉到的責任。“公司在冒財務報表被律師左右的風險,”Willkie Farr & Gallagher 律師事務所的邁克爾?揚(Michael Young)說。“因為法律上的繁文縟節是如此之多。”當律師們開始抱怨法律上的繁文縟節的時候,那便是事情失控的信號。更好的方法是向歐洲的基于標準的體系靠攏。否則,結果便是更多的怨恨,而非更高的透明度。 ????另一個隱患是國會想要確保不誠實的錯誤受到懲罰的熱情可能會使得原本具有誠信的公司或這些公司里的有關人員更有可能被送上法庭。例如,要求盡早公開公司的財務狀況變化的條款可能將意味著更多的重新申報盈利行為。這對于原告來說十分有利。在拓展針對證券欺詐行為的法規監管范圍方面也是如此。這樣的條款增加的更多的是惱怒而不是可靠性。而對于后者來說,資本市場是一個更為迅速和更為準確的執行者。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盡管國會一而再、再而叁地對公司的不法行為感到震驚,其自身的行為卻無法經受同樣的審查。國會議員們經常從他們所監管的行業那里接受金錢,而這正符合“利益沖突”的定義。而聯邦政府的財務可能連最草率的審計也通不過。現在可能正是這個醫生治愈自己的時候了。 ????譯者:孫鈺 相關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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