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博物館就“與電子煙品牌IP聯名合”致歉
2021-05-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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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針對“與電子煙品牌IP聯名合作”敦煌博物館回應稱,品牌公司在沒有報備審核的情況下,單方完成了電子煙項目品牌授權并在相關網絡媒體進行宣傳。現立即停止電子煙項目授權工作。 | 相關閱讀(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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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白羽
金融從業者,咖啡控
敦煌要好好反思自己。
青少年容易對各種新鮮事物產生好奇,而博物館作為公共機構,在青少年心目中有著相當的權威性。電子煙企業與博物館聯合搞電子煙“潮品”,勢必容易對青少年產生誤導,讓孩子們對電子煙本身的危害性認識不足,甚至將其作為“潮流”“文化”加以推崇,其危害性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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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CC
現在掀起的“聯名風潮”本來是無可厚非的商業行為,雖然時常有很多“聯名”的跨界程度之大,讓人有些震驚,但終歸也就是感慨兩句“真會玩”,并且積極一點看,還是很能激發人的想象力和創造力的。尤其是博物館這類文創產品,和一些消費品聯名,既能傳播品牌形象,也是個向公眾宣揚歷史文化的機會。
但“聯名”要“愛惜羽翼”。不是說品牌分高低貴賤,而是有些商品本身連廣告都不允許,更不用說如此高調的宣傳:簡單來說,根據我國現行(2018年修訂版)的《廣告法》,煙草廣告是被嚴令禁止的。而電子煙本身就企圖靠擦邊球規避煙草行業的強監管,而且是否對身體有害等關鍵問題并不明晰,現在國家其實是將其算作煙草類的。而電子煙商家近來有些“放飛自我”,宣傳風頭強勢,儼然將其與年輕、時髦劃上等號。對這種現象的整治,還是十分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