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融公司原董事長賴小民被判處死刑
2021-01-0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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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對被告人賴小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相關閱讀(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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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靈
Tech-Girl
賴小民被直接判處死刑極為罕見。其貪腐近18億元估計是新中國之最了。賴小民的受賄有22起,簡單計算每筆平均受賄額就超過了8000萬,造成的經濟損失極為巨大。這個貪腐排行榜"狀元"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也不足以震懾那些仍有貪念的金融高官。
十八大以來,雖然有很多"大老虎"因為貪腐紛紛落馬,但頂格的刑罰以死緩和無期徒刑為主,似乎僅有山西呂梁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張中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超過10個億被判處死刑。而今年陜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因受賄超7億多被判處死緩。金融系統是腐敗的重災區,近年來保監會原主席項俊波、證監會原副主席姚剛等金融大老虎也紛紛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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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7
這是怎么混的,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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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婆婆
Plain living high thinking
終于等來了結果,也是一個了斷。華融系的前景可想而知。但是這也表明了一個鮮明的態度,后來者僅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