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辛巴“糖水燕窩”事件:直播帶貨責任劃分亟待解決
2020-12-14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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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報道稱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經就“糖水燕窩”事件相關情況展開了調查。辛巴團隊在聲明中強調,依據辛選與廣州融昱公司簽訂的《品牌推廣合作協議》,后者應當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目前處于風口上的直播帶貨,已經成為了一種新興的電子商務模式,透過“糖水燕窩”事件不難發現,直播帶貨引發的產品責任糾紛中仍然存在責任主體不明確的問題,主播和商家責任的劃分或許將成為直播電商亟需解決的。 | 相關閱讀(21財經)
目前處于風口上的直播帶貨,已經成為了一種新興的電子商務模式,透過“糖水燕窩”事件不難發現,直播帶貨引發的產品責任糾紛中仍然存在責任主體不明確的問題,主播和商家責任的劃分或許將成為直播電商亟需解決的。 | 相關閱讀(21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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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達文西
Your older brother
直播銷售出了產品質量問題,對于主播們的責任如何認定,目前法律層面上還存在很多模糊的地方。但要看清的事實是,消費者基于對主播的信任才購買商品,主播們在商品銷售中也賺的盆滿缽滿,他們對商品質量的宣傳和背書使得其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不僅僅是聲明不知情就可以逃避。在懲治生產商制假售假的同時,必須同時懲罰在事件中起到推波助瀾作用的主播甚至直播平臺,唯有如此才能讓他們心存戒心,才能讓直播經濟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此前上海警方依法批準逮捕了網紅主播廖某及其團隊成員,打擊了他們知假售假的行為。
15
xmxm
電視機賣鍋的,換了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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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餃子OAQ
糖水燕窩只是亂象一角,商家+平臺+網紅所到底還是一種換湯不換藥的市場營銷策略,做的好是互惠共贏,做的不好就是狼狽為奸。商家、平臺、網紅,既然都是銷售的一環,那么任何一方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相關法律亦會越來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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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市場營銷,就永遠不要觸碰“欺騙消費者”的底線,消費者不是傻子,被割了一次韭菜以后也必然會引以為戒。靠虛假宣傳拉起的銷量只是曇花一現,如果只是想做一次性交易大賺一筆,那也令人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