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大股東、董監高不得以離婚規避減持限制
2023-07-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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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表示,股份減持是股東享有的基本權利,但上市公司大股東(即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監高作為“關鍵少數”,在公司經營發展、治理運行中負有專門義務和特殊責任,應當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自覺規范減持行為,不得以離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規避減持限制。 | 相關閱讀(證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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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斌
把更多時間留給睡覺
這兩年來各個上市公司無論是實控人還是股東,因為離婚分割股權的例子有不少,從大家的提問能看出來,市場上早就有人懷疑通過離婚來分割股權,是不是就是為了“繞道減持”?畢竟之前普通人為了買房假離婚的也比比皆是,從證監會相關回答中能看出,證監會對此也是有所注意的,只不過作為監管部門其實也很難鑒別對方是不是為了減持才離婚,畢竟離婚也是個人自由,通過合理的程度離婚并分割財產也是大家的權利,監管部門能做的也只是監督整個流程,杜絕違規行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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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經V
持中守正
這種內部知情人在股票高時拋售,減持股份套現離場的手段的現象已經十分普遍。離婚只是其中的一種手段而已。最好還是出臺一些政策,僅僅呼吁不會有什么太大影響?;蛘呖梢栽O立其他機構來進行監督,支持民間舉報,并分套現之后的利潤,例如一旦證實舉報情況屬實,套現的百分之三十歸舉報人或機構所有等等。
利益的誘惑需要法律來規范,別考驗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