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品房預售資金或由銀行監管改為政府監管
2022-11-14 14:00
文本設置
小號
默認
大號
Plus(0條)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官網發布關于《暫時停止適用〈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公告稱,為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市政府組織起草了《關于暫時停止適用〈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有關規定的決定(草案)》。公告稱,暫停上述《轉讓條例》中與“金融機構監管”相關的部分規定,并明確深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模式正在推進改革,政府將接替商業銀行成為監管主體。征求意見截至日期為2022年11月16日。 | 相關閱讀(深圳商報)
47
田律師
這幾年高發的“爛尾樓”事件中,有一部分的原因就是因為銀行違規向開發商劃轉預收款,開發商拿到資金后挪用,導致樓盤“爛尾”。
一般情況下,各地對于預售資金的規定都是大同小異的,即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銀行根據項目進度和開發商申請給其支付資金,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和開發商的空間都比較大,開發商高超的公關能力和造假水平,也讓一些項目提前能夠拿到相關的款項。
政府監管多了一道手續,至于說會不會更加保險,這主要取決于政府辦事部門能夠多大程度上做到合法合規運作,因為在中國,規定和實際往往都是兩回事,在地產圈子中更是如此。
29
閑適
在學習中分享自已的點點滴滴
我近日途徑揭陽、巽寮灣、中山、珠海、海陵島和湛江,一路上“爛尾樓”隨處可見,而且很多高層“爛尾樓”已經結構封頂,可以判斷房子已經預售給了購買者。預售資金如果由銀行監管改為政府監管,這等同于政府給金融機構和開發商之間套上了一層“保險”。政府介入監管后,資金挪用、提前支付等現象能夠得到有效規避,有利于整個房地產開發流程中資金的合理配置,進而有助于房地產更加平穩健康的發展。
25
王律
政府能替代業主監管?
最初,這模式是從香港學來的,但現在到內地走樣了。
在香港是業主監管。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特別是官僚,會為真正的業主負責嗎?
不管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