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生有兩
????作者:胡泳
????雖說《系辭》的那句“一陰一陽之謂道”非常有名,但其實《易經》中并沒有產生陰陽的概念。陳鼓應先生說,在春秋時代,還沒有發現用陰陽解釋《易》的例子。從現有材料來看,以陰陽解《易》,當出于戰國時期。這種釋法始見于《彖傳》,而且只是在解釋泰、否二卦時才出現:
????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否,“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也。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從這里來看,《彖傳》的陰陽是指干坤二卦,即以干卦卦體為陽,以坤卦卦體為陰。泰卦干下坤上,故曰“內陽而外陰”,否卦坤下干上,故曰“內陰而外陽”。《彖傳》作者以陰陽解《易》的一個重要貢獻是,指出陰陽二氣交感是萬物生成、變化、發展的原因。咸卦說:“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天地感,而萬物化生。”馮友蘭先生說:“這個所謂的‘二氣’,就是陰陽二氣。”這種陰陽二氣感應在《彖傳》中的具體表現就是“天地交”。《彖傳》中多次談到天地交而萬物通,反之則不通。后來《系辭》更進一步發揮了這種思想。
????老子的宇宙生成論認為,“道生一,一生二,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這是說,“道”原為未分陰陽的混沌統一體,其后分化為陰陽兩氣,它們相互交沖,形成新的和諧體。莊子更是明確講:“陰陽于人,不翅于父母”(《大宗師》,翅,通“啻”)。陳鼓應認為,老莊的這種陰陽氣化的思想正是《易傳》以陰陽解《易》的理論來源。
????《周易》以簡馭繁,分別用“——”(陽爻)、“--”(陰爻)兩種符號來指代陽和陰,用兩種爻錯綜重組合成八卦和六十四卦,從而構成了《周易》的“象”世界。陽與陰最基本的象征是男與女、天與地、剛與柔、動與靜,等等。推而廣之,陰陽象征的事物遍及宇宙從自然到社會的一切,是適用于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一條總原則。
????《系辭》主要是論“陰陽”,文中運用大量篇幅反復論述事物對立統一的兩個方面,如:“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則觀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
????陰陽合稱為“兩儀”。《說苑·辨物》云:“夫占變之道,二而已矣。二者,陰陽之數也。”易有陰陽,性有好惡,人有生死,都是二。《左傳·昭公三十二年》記載史墨回答趙簡子云:“物生有兩,有三,有五,有陪二,故天有三辰,地有五行,體有左右,各有妃耦,王有公,諸侯有卿,皆有二也。”世界上也存在物生“有三”、“有五”的現象,如“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但“三”、“五”都可以化約為“兩”,是故“物生有兩”是事物最基本的存在形式。“陪二”即陪伴為二,是對“物生有兩”的說明,與下文的“妃耦” 引義相同,說明事物具有兩個方面。但值得注意的是,兩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不是全然并列的,而是一種主從關系,也就是引導事物發展、變化的主導方面和從屬方面,如“王有公,諸侯有卿,皆有二也。”
????“物生有兩”的命題說明,在中國傳統哲學中,不僅有完備的系統整體概念,而且有豐富的辯證矛盾觀念。史墨提出“物生有兩”,王安石說萬物“皆各有耦”、“耦之中又有耦”,程顥說“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萬物莫不有對”,程頤說“天地之間皆有對”,朱熹提出“萬物皆有兩端”、“獨中又自有對”。張載主張“一物兩體”的命題,朱熹將其概括為“一分為二”:“一分為二,節節如此,以至無窮,皆是一生兩爾。”方以智在此基礎上提出“合二而一”:“有一必有二,二本于一”,“兩間無不交,無不二而一”,“交也者,合二而一也”。王夫之則將兩者結合起來:“故合二以一者,既分一為二之所固有矣。”
????史墨姓蔡,名墨,官為晉太史,故稱史墨。他和趙簡子問答的背景是:周敬王十年(前 510),魯昭公被權臣季平子趕出魯國,最終死于流亡地晉國干侯。晉國大夫趙簡子就此事問史墨:“季氏大夫逐出他的主君,而人民順服,諸侯友善對待,國君死于境外,卻沒有人怪罪于他,這是為什么呢?”史墨說得毫不客氣:“天生季氏,與魯侯并立如同兩君,已經有很長的時日了。人民順服季氏,豈非理所當然?魯君世代失政,季氏世代勤政,人民早就遺忘了國君。雖然死于國境之外,又有誰會矜憐他呢?”接下來,史墨作了一段意味深長的總結:“社稷無長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為谷,深谷為陵。’三后之姓(虞夏商子孫),于今為庶,主所知也。在易卦,雷乘干曰大壯,天之道也。”
????史墨從具體事物中看到了“物生有兩”的矛盾,事物的“兩”不斷變化,事物之間的關系也不斷變化,君臣關系因而也無法逃脫變化的命運。他由此論證了國家政權旁落的必然性與合理性,得出“社稷無常奉,君臣常位,自古以然”的結論,這正如大壯卦一樣:干為下為君,上為震(雷)為臣,雷乘干所象征的正是君臣易位。“高岸為谷,深谷為陵”,這種變化被視為完全是正常的、合理的,這一政治結論成為中國傳統政治哲學的一個基本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