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真的怨恨史蒂夫?喬布斯嗎?
????每日野獸網(The Daily Beast)由《名利場》(Vanity Fair)前編輯蒂娜?布朗(Tina Brown)于2008年創辦。日前,該網站刊發了一則由某位出版業繼承人撰寫的一篇長達1,900字的“調查性報導”,對一位知名互聯網政策專家進行了猛烈抨擊。該文章作者此前最長的一份工作,是為期一年的博文創作,該博客名為《第五大道異類懺悔錄》(“Confessions of a 5th Avenue Misfit”)。
????文章《哈佛 VS. 史蒂夫?喬布斯》(“Harvard vs. Steve Jobs”)的主人公喬納森?齊特林(Jonathan Zittrain),是哈佛法學院(Harvard Law School)互聯網法律教授、哈佛伯克曼互聯網與社會研究中心(Harvard’s Berkman Center for Internet & Society)副主任。作為一名極具影響力的專家,齊特林的文章涉及范圍廣泛,包括審查制度、知識產權法,及內容過濾和計算機安全。他最近撰寫了文章《互聯網的未來及如何阻止它的發展》(“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 and How to Stop It”),并與人合作撰寫了《拒絕訪問》(“Access Denied”)。此外,他還協助創辦了非盈利性網站StopBadware,該網站提供免費的惡意軟件掃描和警告服務。
????《哈佛 VS. 史蒂夫?喬布斯》的作者埃米莉?布瑞爾(Emily Brill)是史蒂文?布瑞爾(Steven Brill)之女。史蒂文?布瑞爾是雜志《美國律師》(American Lawyer)、專門報道法庭審判實況的電視臺Court TV以及新聞在線公司(Journalism Online)的創辦人。埃米莉?布瑞爾曾供職于微軟全國廣播公司(MSNBC)《早安,喬》(Morning Joe)節目及新聞在線公司,并因八卦網站Gawker上傳播的流言蜚語而聲名雀起。Gawker網經常從她的個人博客及Facebook網頁上,竊取她展示姣好身材的比基尼泳裝照片,以及其優越生活的細節,如乘游艇前往圣巴茨島,與喬治?克魯尼(George Clooney)一起親密就餐等帶有曼哈頓色彩的緋聞事件。
????然而,有意思的是,布瑞爾對齊特林的廣泛人際關系很是在意,甚至為此感到擔心。而最令她氣憤的,則是齊特林二月份為《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撰寫的專欄文章中的一段話。
????“因此,蘋果牢牢地控制著iPhone——就像電子閱讀器Kindle被亞馬遜(Amazon)控制著一樣……喬布斯曾開創個人電腦時代,而現在,他正試圖終結該時代。”
????布瑞爾斷定,哈佛伯克曼中心以及齊特林本人均對蘋果公司(Apple)持有偏見,因為蘋果公司沒有為伯克曼中心提供贊助,而谷歌(Google)和微軟(Microsoft)卻以贊助商的名義提供了贊助。那么,她有什么證據嗎?沒有。
????事實上,在申請伯克曼中心的一份工作時,布瑞爾曾應邀旁聽了齊特林的“斯坦福網絡法研討會”,并就此認識了齊特林。布瑞爾后來坦承,她并沒有獲得這份工作。事實上,這次為期三周的研討會是由微軟公司出資舉辦的,而學生們對此并不知情,這引起了她對誰為互聯網研究買單的好奇心,并開始了她的探索之旅。
????她最終得出了一組數據:谷歌公司在過去的兩年里為伯克曼中心提供的贊助額為50萬美元;微軟公司2010年的贊助額在10萬到15萬美元之間。研討會上,僅“奢侈午餐”(米斯塔沙拉、鼠尾草蒜泥蛋黃醬、蔓越橘酸辣醬)的開支就高達4,647.56美元。
????雖然很不情愿,但她還是承認,這次研討會就是一次“赤裸裸的享受”。對于學生們來說,齊特林簡直就是一名“搖滾巨星”—— 他“和藹可親、充滿工作激情,而且為人低調”。事實上,他撰寫的有關蘋果公司以及史蒂文? 喬布斯(Steve Jobs)的每篇文章,都與他對互聯網的觀點相吻合,即互聯網應該是免費的、開放的并且是抵制一切封鎖的。
????在結尾處,她,亦或是她的編輯們,被迫寫下了“沖突的表象”這一可怕的段落:
????“我們并不是說,哈佛法學院的教員是拿人錢財,替人說話。但是,由于哈佛品牌的強大影響力,伯克曼中心和齊特林已日益成為互聯網政策和媒體行業的重要參與者。沖突的表象很重要;即使這些沖突不像醫學研究那樣事關生死,但是他們確實影響了立法、股票價格和消費者的選擇。”
????在我看來,齊特林的錯誤可能在于,他曾經缺席數次與布瑞爾約好的會面,而且不再回復她的電子郵件。如果他能效仿喬治?克魯尼,與埃米莉?布瑞爾親密午餐,這一切可能就不會發生了。